中国各省级行政区的简称和省会
中国各省级行政区的简称和省会
1.省:黑龙江省—黑(哈尔滨)、吉林省—吉(长春)、辽宁省—辽(沈阳)、河北省—冀(石家庄)、甘肃省—甘(兰州)、青海省—青(西宁)、陕西省—陕(西安)、河南省—豫(郑州)、山东省—鲁(济南)、山西省—晋(太原)、安徽省—皖(合肥)、湖北省—鄂(武汉)、湖南省—湘(长沙)、江苏省—苏(南京)、四川省—川(成都)、贵州省—黔(贵阳)、云南省—滇(昆明)、浙江省—浙(杭州)、江西省—赣(南昌)、广东省—粤(广州)、福建省—闽(福州)、台湾省—台(台北)、海南省—琼(海口)。
2.自治区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—新(乌鲁木齐)、内蒙古自治区—蒙(呼和浩特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—宁(银川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—桂(南宁)、西藏自治区—藏(拉萨)。
3.直辖市:北京市—京(北京)、上海市—沪(上海)、天津市—津(天津)、重庆市—渝(重庆)。
4.特别行政区:香港特别行政区—港(香港)、澳门特别行政区—澳(澳门)。